生活裡,好些事,就像這幅畫~在你我的想像之「外」呢!
今夏來到多倫多,選擇了現居的租賃公寓。打算暫住一年,覓得自己的小窩後再搬遷。
老天眷顧,才落腳四個月,就因緣際會、天從人願地買了房子。
「妳現在租的公寓是簽多久的租期?」購屋簽約完成後的隔天,朋友方驊不經意地問道。
美夢成真、欣喜若狂、手舞足蹈、渾然忘我之餘,竟早將如何履行尚餘的賃屋期這件棘手之事完全拋諸腦後。方驊這麼一問,宛若當頭棒喝,將我拉回現實世界裡,實際面對眼前的問題。
「一年,到期日是明年的七月底。」該如何完成剩餘的租約,我著實一無所知、一籌莫展。「妳明年一月底會搬進新買的房子,如果從二月開始計算,那還有六個月的租期,找人轉租比較實際。這樣就不會發生違約的情況,也不會留下不良的紀錄了。」方驊仔細地幫我分析、出主意。
「找人轉租?怎麼找?去哪裡找?有人有興趣承接嗎?」我壓根兒沒這類經驗,心裡開始發慌、茫然了。「有啦,有啦,post 在 51 網站就行了!」古道熱腸的季鴻提出了上網張貼廣告的方法。
「嗄?51 網站又是什麼?」聞言,我真的是滿頭霧水、如置身五里霧中。「哎唷,51 網站是一個華人網站,涵蓋了食衣住行的各式拍賣訊息,很多華人都會上去瞧瞧的。妳 post 上去準沒錯。」看來,這裡還有很多無遠弗屆的「新鮮事兒」尚待我仔細的去挖掘呢!
依著季鴻的建議,我在 51 網站上張貼了轉租的訊息。數日過去了,竟然乏人問津,著實令我百思不解,甚至有些悵然若失。
季鴻知道後,以一副想當然耳的口吻對我說:「通常在一月底,是下大雪的時節,很少人會在那時候找房子搬家的。妳乾脆祭出『大方送』的優惠,註明承租六個月,只收五個月房租。保證詢問的電話一通接一通。」
經過季鴻的「迷津指點」之後,我重新張貼了超級「好康」的廣告。果不其然,打電話來詢問的人多了,預約看房子的人有好幾波。季鴻的妙點子奏效
了,「誘因」果然很重要。
了,「誘因」果然很重要。
歷經一番折騰之後,房子在今天終於順利地轉租出去了,如釋重負。
巧的是,今天適逢中國二十四節氣裡的「大雪」,意謂著雪下得很大,地面出現積雪。但,下午的天空只是飄著「快樂的雪花」,且伴著溫煦的冬陽,很愜意呢!
轉租之事塵埃落定,心情暢快不少。真想唱歌,就唱那首「踏雪尋梅」吧!
雪霽天晴朗,臘梅處處香。
騎驢壩橋過,鈴兒響叮噹。
響叮噹,響叮噹,響叮噹....
好花採得瓶供養,伴我書聲琴韻,共度好時光。
響叮噹,響叮噹,響叮噹....
好花採得瓶供養,伴我書聲琴韻,共度好時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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